一、项目名称:余江县档案局监控及防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2017-001
三、采购内容:监控及防盗设备一批 预算 56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在经营采购活动前3年内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购买自行询价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二)自行询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加盖单位公章)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监控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维护承诺函原件;
(四)出具监控产品制造商的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制造商入围中国安防十大用户满意品牌的证明材料(加盖原厂商原色鲜章)。
注: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与自行询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一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自行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在鹰潭市月湖区沿江大道1号,获取自行询价采购文件,联系人:程先生18607013555。
六、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性文件应于2017年3月28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
七、自行询价时间:2017年3月28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八、自行询价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余江县建设局)
采购人:余江县档案局
详细地址:余江县邓埠镇建设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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