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指挥室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SDYZCG-2016-065
三、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指挥室建设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安防一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设备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质保函,设备生产厂家在临沂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40、0000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5月4日8时30分至2016年5月1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球国际六楼,第四中介机构办公室,请提前电话联系)
3、方式:
3、1 投标人请访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按要求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并网上报名;同时访问http://zfcg、linyi、gov、cn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共同到场,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单独递交查验,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XXX项目报名材料” 字样,资料不齐全的不接收。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质保函和临沂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购、租房合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5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网上报名回执单;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24日14时30分至2016年5月24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5月24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地 址:高新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联 系 人:夏方(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联系方式:0539-8456011(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
2、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州)河东区县(区、市)银桥街街道(路、乡、镇)中段号(村)瑞华金都七楼
联 系 人:沈友旗
联系方式:18669507339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