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
2)项目规模:全市范围内建设347个监控点(其中包含具有道路监控、电子警察、反向卡口、违停抓拍、违章抓拍、测速等前端设备);在嘉峪关市公安局监控指挥中心,建立电子警察视频图像综合管理系统、云存储及机房环境建设。
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整个系统提供深化设计、组织施工、设备调试、系统集成、培训、维保等一系列相关的服务。设备供应部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相关设备供货和开箱验收,项目质保期三年。机房环境建设部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建设完成。具体招标内容、用途、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主要设备基本技术性能要求、机房环境建设各子系统基本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投标人所投安防主要产品须具备公安部安全防范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符合GB/T28181-2011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开标当月或上月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须满足上述所有资格条件要求,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三、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至 2016 年 4 月 23 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8 时 00 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兰州 市金昌南路101号北2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甘肃省兰州 市城关区南昌路649号西北宾馆迎宾楼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甘肃省兰州 市城关区南昌路649号西北宾馆迎宾楼3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无效。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 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gsbtn96333.com.cn)发布。
除上述发布媒介外,投标人通过其他途径了解相关信息并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通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维友 王 婷
联系电话:0931-8171589 09318171689
地 址:甘肃省兰州 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账户名称:甘肃中维通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支行
账 号:10118200013795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通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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