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移动警务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5813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移动警务通项目
预算金额:10,931,460元
最高限价:10,931,460元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移动警务通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移动警务通租赁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采购代理项目编号:LSTD-2021-G006,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其他:无
5、合同履行期限:3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出具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或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情况说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元):¥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
(1)初次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4)在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
(2)以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 达指定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为:¥15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 申请>>缴款通知书”。
(4)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供应商应提前提交投标 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供应商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 证或“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或粤商通移动 CA 的,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或粤商通移动 CA 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联系方式:0760-22588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雷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0760-8888161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璐
电 话:0760-8888161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