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990122-YZLZ(支付申请号:NNZC2021-G1-00115-001)
项目名称:南宁市快速环道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重)
预算金额(人民币):6036.16万元,各分项预算合价详见下表
最高限价(人民币):同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0元。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特别说明: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1年4月21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如因投标人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二)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收件人:苏丽彬
5.投标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和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1.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关于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澄清有关要求:
2.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2开标当天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2.3如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南宁市贤宾路3号
联系方式:0771-2890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联系方式: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岑昌桦
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4.监督部门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218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