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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公安局“慧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2021/2/23 10:3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高邮市 慧眼工程 建设 招标      浏览量:
“慧眼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ZCG-202102
  2.项目名称:“慧眼工程”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
  一标段:卡口等监控及传输。预算160.69万元。
  二标段:前端人脸识别监控40个点、后端平台扩容100路。预算159万元。
  三标段:视频网和公安网监控平台扩容、派出所勤务指挥平台升级、互联网高清监控等。预算224.49万元。
  四标段:智慧物联感知系统,预算120.92万元。
  各标段投标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中标个数不限。标段四中标方还需承担5年数据传输费用;标段一、二、三中标方还需承担前端建设接用电以及5年光纤租赁租金、用电费用,用电直接接入路灯用电系统的或信号灯系统的用电费用除外。
  4.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各标段系统建设包含必须的杆件、基础施工,管道铺设、绿化恢复、电源接线及软件、硬件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0日内完成。
  7.质保期要求:5年免费质保(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一、二、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标段四投标人必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本次招标将组织供应商集中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集合时间:2021年2月23日9:30时;现场勘查集合地点:高邮市公安局,联系人:邓小权,电话:0514 - 84066132。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9日。
  2.方式:招标文件标段一、二、三相关内容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或邮件回复(传真号码:0514-84651312;QQ邮箱:2278275672)或交到交易中心。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标段四采购的设备是技侦专用设备,需要按照“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相关要求执行。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2月19日17:00前往采购单位高邮市公安局报名线下领取,报名供应商需自带U盘。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小权,联系电话:0514- 8406613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3月5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四楼开标1室(海潮东路99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公安局
  地 址:高邮市海潮路
  联系人:邓科长
  联系方式:0514-84066132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信息
  地 址:高邮市蝶园路52号303室
  联系人: 钱邦才
  联系方式:0514-84616755
  八、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每个标段均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及标段名。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零元整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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