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TC-HW-2020-1929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
预算金额:114.6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6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1
采购名称:执法记录仪
数量:200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4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序号:2
采购名称:采集工作站
数量:8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4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4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8日 至 2021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3、获取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号:6232593799003012591
4、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邮编:100036
E-mail:zhangzhao@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张昭(分机5945)、丁沛瑶(分机592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小天竺一街21号
联系方式:魏丛 010-56095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联系方式:张昭(分机5945)、丁沛瑶(分机5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昭、丁沛瑶
电 话:010-63905945、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