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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2021/1/7 10:3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汕头市 监控设备 采购 招标      浏览量:
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八楼808招标业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04-04A-2020-D-E23707
  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代理编号:05-04-04A-2020-D-E23707
  采购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9.5万元(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完成监控设备的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完工期:签定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投标产品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了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检测、装卸、运输、保险、税费、其它费用(安装调试费(包括安装辅材)、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培训费等)等一切支出;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签定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同时,还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3、本项目所投产品须为国产品牌。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若制造商和其指定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或有效的销售授权。
  2.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2.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8、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关于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八楼808招标业务室
  方式: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6日,每天上午 8:30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3.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八楼808招标业务室。3.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购买,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具体详见下述账号),(售后不退、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3.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3.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3.4.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3招标文件费用已支付的转账凭证复印件。3.5现场不接受现金购买,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具体详见“6.联系方式”中的账号),售后不退、若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谢工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其电话:陈先生:15113121233
  电子邮件:15113121233@163.com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八楼808招标业务室
  传 真:0754-88575800
  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号:3110910037672023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八楼808招标业务室
  联系方式:陈彦斯,1511312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彦斯
  电 话:151131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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