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010-sx023-0171
项目名称: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预算金额: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招标编号:LSTD-2020-G030;采购表编号:202000178 ;
(2)采购内容: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3)本项目技术参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入区登记台、人身检查台(参与投标的核心产品品牌少于3个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
(1)初次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须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2)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3)在本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如有变更企业名称情况的,请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以评审意见为准。
2.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投标人点击“我要投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栏目相关信息,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因投标保证金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委托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的实际到账时间,不能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转账的在途时间,以免实际到账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导致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5号
联系方式:0760-2318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雷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库充塘贝街1-2号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0760-88881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璐
电话:0760-8888161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