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项目(第一阶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008-611-0044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项目(第一阶段)
预算金额:1,986,933.52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项目(第一阶段)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智慧新监管” 项目(第一阶段) 基础硬件和基础软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正在办理商事登记多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广东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同等资质且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方式:本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办法:本项目不需报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9时30分前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则不得参加投标。如有更正请留意本项目相关更正公告。
2.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因投标人对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温馨提示:
1)若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示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①投标人如果仅出示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而相关款项未能在投标的截止时点前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银行账户的,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
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银行帐号:44050165010100000391
②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开标前须将担保函原件(另附,独立封装)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由银行或有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
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
2)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中标公告时,中标人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中标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中标人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
地址:澄海区文冠路
联系方式:0754-85886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地址: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联系方式:0754-85880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绵俊
电话:0754-8588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