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三十中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ZBXA2005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三十中学
地址:西安市西新街51号
联系人:西安市第三十中学经办
电话:029-872613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86674688;1808923902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1批
项目概况: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智慧校园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西安市第三十中学智慧校园建设
采购预算:2686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③供应商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无异常;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909:00:00至2020-07-03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介绍信和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明(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报名。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20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7-20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59号明丰国际22层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667468818089239027
2、开户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关正街支行
4、账号:26120701040002055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