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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招标
2020/6/10 09:1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长春市 人民法院监控 招标      浏览量:
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ZXZTB-HW-2020-06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项目联系电话:186866666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8058号
  联系方式:丁健0431-88558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萌18686666615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预算金额:9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4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监控改造项目全部内容,详见货物参数及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人投标计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00至2020年06月15日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广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1日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1日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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