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4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兴隆县公安局检查站安检系统购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3120020064
项目联系人:刘淑霞
项目联系电话:15031667177
采购人:兴隆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兴隆县兴隆镇东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2438668
代理机构:河北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红光路1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1667177
预算金额:32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9月0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人的规定;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原件),2019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成立期限提供;4、具有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时间至7月底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