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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站地区高清智能违法停车监测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19/7/12 08:27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北京站 高清 智能 违法停车监测 招标公告      浏览量: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站地区高清智能违法停车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站地区高清智能违法停车监测系统
  项目编号:2019ZCZB-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坤
  项目联系电话:183105693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东街毛家湾胡同甲13号西行装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邢国建联系电话:85267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任坤联系电话:18310569381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在东城区北京站地区,通过新建(借用)市政杆具、接电、安装32套高清智能违法停车监测设备和3块违法停车告知显示屏,安装配套的禁止停车标志牌、违法停车提示牌、施划禁止停车标线,对违法停车行为自动进行采集违法图片并上传到交管局指定平台,提供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5年的质量维护服务。32套设备均需具备违停抓拍、通行车辆记录功能、违停自动取证功能、多目标处理功能、手动取证功能、车标自动识别功能、图片防篡改、实时视频回传等功能。32套设备的视频分2路进行传输存储,一路在本地存储不少于30天,另一路不经压缩的视频实时传输到甲方指定系统设备上。
  2.采购用途:监测系统
  3.资金情况: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贰佰零贰万玖仟捌佰陆拾肆元贰角捌分整(RMB:¥2029864.28),超过本项目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4、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贰级(含)以上证书;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2.986428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2日09:00至2019年07月18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六、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1日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1日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贰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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