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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财政局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2018/7/4 10:51   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键字:财政局,监控,招标      浏览量:
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财政局委托,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JXHF2018-FZ-024

二、采购项目内容: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但凡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均能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原件开标现场审查);

4.投标(应答)时,必须提供投标(应答)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函(原件)、提供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提供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jxsggzy.cn/web/)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为防止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开标无法顺利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如遇评标系统故障,经业主请示监管部门,改为纸质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人如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则视同放弃。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 年7月24日09:30 时(北京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示馆)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 开标厅。

八、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代理机构: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18507946600

公司地址:抚州市南门路天和家园4栋

采购单位:抚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黄勇辉

联系电话:18779440007

采购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777

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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