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山西省曲沃监狱指挥中心(监控室)大屏设施改造项目;
二、谈判内容:1、项目概况:视频综合解码系统平台、LED屏控制系统、管理服务器等设备。
2、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分一个包,选一家中标单位。
4、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
5、地点:山西省曲沃监狱
(详见谈判文件);
三、项目编号:QWZC2018034;
四、预算价格:960640.00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要求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承诺所提供设备与监狱安防系统现有设备进行无缝对接;
7.具有相应供货、安装、技术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
8.本次采购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提供最近3年内拼接屏施工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所在地市设有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携带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及售后服务或技术服务机构对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公示期限:2018-04-18——2018-04-25;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04-26(上午9:00)
地点: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县财政局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7-5511887
采购单位:山西省曲沃监狱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30347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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