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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监控改造采购招标
2018/4/10 09:12   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键字: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监控,招标      浏览量:
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计划,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及监控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XH-FZ2018-X017)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编号:JXXH-FZ2018-X017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与原有审讯平台做对接,要求中标方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原件加盖公司公章,如不能对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2017年以后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开标供应商人必须提供供应商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4.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

[ 询价时供应商必须提供(②、③、④、⑤、2、3)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发售询价文件及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拒售。

五、询价时间: 报价文件须在2018年4月13日上午9:30整 (北京时间)之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递交报价文件、询价地点: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已购买询价文件缴纳了报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询价,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单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377号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794-82283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牛角湾二村

联 系 人:刘炎蓬电 话/传真:13979422520

区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4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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