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FJJX2017040
2.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和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在宁德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办公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 。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31
日~2017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受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7年9月13日17:00时前提出)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2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
8.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ppt://www.fjbid.gov.cn)上发布。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9,600.00元)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对公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此次投标的编号及合同包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日历日的17:30前到帐(是否到达指定的存款帐户,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进帐单为准)
11.监督部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16号
电 话:0591-87874743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电 话:0591-83706268传 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小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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