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17年IDC/ISP信息安全平台(专线监控)新建项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SXTN-2017B87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IDC/ISP信息安全平台(专线监控)
(包含全省EU、汇聚分流、防火墙等设备和软件及集成服务,太原CU和服务器等设备)1套
1.2实施地点:山西省
1.3技术要求:必须满足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相关要求
1.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部署,具备接入运营能力(包括软硬件集成(含辅材)、安装调测、辅导培训等工作)
1.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期采购最高限价为170万元(不含税);后期同类设备扩容单价不高于本期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公司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及以上;
2.4需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正在使用的通信企业省级IDC/ISP安全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案例至少3个,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提供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开发内容页、金额页和签章页等;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有使用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认证资质;
2.6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到货安装及部署,具备接入运营能力;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2017年8月23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晋阳街西口202号英语周报大楼1302室。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现金付款,电汇请用单位帐号,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简称。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晋阳街西口202号英语周报大楼1303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唱标。
5.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和《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码西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泰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晋阳街西口202号英语周报大楼1302室
邮编:030006
联系人:彭旭、李彦飞、王超、张英政
电话:0351-70739880351-7053977
传真:0351-7073988
电子邮件:sxtn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街支行
账号:9576038100001051
特别提醒:
(1)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或银行支票(需倒送)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款项不予认可。
(2)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账时间差,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3)汇款必须备注说明项目招标编号和用途:B872标书费/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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