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TZZC2017077
2、招标内容: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监控违法处理监管系统
3、项目预算: 137万元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单独核算管理和接受采购人延伸审计的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建设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发放:2017年07月17日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方法:点击本公告最后一行下面“下载标书”,输入用户名为“1212”,密码为“1212”即可下载。)。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址www.tzzfcg.com
5、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523-86326090
泰州市公安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23-86322323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23-86893393
6、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7、投标确认函:
(1)投标人必须在 2017 年 08 月 03 日 17 : 30 之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传真电话 0523-86802089。 2017 年 08 月 03 日 17 : 30 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的供应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4)投标确认函必须采用传真方式提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确认函。
(5)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中心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监控违法处理监管系统 项目(项目编号: TZZC2017077)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注: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 2017年 08月 03日 17: 30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监控违法处理监管系统 项目编号: TZZC2017077 |
2 |
集中采购机构: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 306号 |
3 |
招标文件发放:网上下载 |
4 |
本项目采购预算:壹佰叁拾柒万元整 |
5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柒仟元整人民币(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 1115028609000018982,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单位账户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提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提交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以及详细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便保证金的及时退还。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六十( 60)天内保持有效。 |
6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六十 (60) 天 |
7 |
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海陵南路 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一 )402 投标开始时间: 2017年 08月 08日上午 9:00整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08月 08日上午 9:30整 |
8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份 副本份数: 4份 |
9 |
开标时间: 2017年 08月 08日上午 9:3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 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一 )402 |
10 |
交货地点: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11 |
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交货工期: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 20日内完成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
下载标书: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监控违法处理监管系统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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