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机摄像机和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机摄像机和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控设备项目
二、招标采购货物内容 : (共分 A 包、 B 包两个标段)
A 包:中共漯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相机摄像机项目
数码相机39台;数码摄像机16台(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B 包: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监控设备项目
高清摄像机20台;网络视频录像机1台;服务器1台;交换机4台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投一包,也可两包都参与投标, 但不得将每包内的项目分开投标。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开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A包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制造商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或办事处印章无效)。
4、B包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高清摄像机、网络视频录像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或办事处印章无效)。
5、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报名及标书领取信息:
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领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5室。
报名及标书领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3:3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3:30
开标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八、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日报》上发布。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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