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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市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招标
2015/4/22 10:05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招标,楚雄市,天网工程,监控    浏览量:
本招标项目为楚雄市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已通过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楚雄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云润招字:2015-ZB-CX-020

1. 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楚雄市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天网”工程三期网络接入租用项目 ,已通过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楚雄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租用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的租用服务 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招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700个摄像头覆盖范围为:开发区、东城、西城派出所辖区,东瓜、富民与城区结合部;

l700个摄像头至市局机房监控专网的组网、光缆的架设,每个摄像头到机房传输线路采用两芯光缆;

l前端监控点室外机箱、光缆尾纤、机房接入设备的采购安装;

l按照供电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前端监控点室外机箱内的开关、插座与市政供电线路的连接,包括电源设备的采购安装、电源线路的铺设(不包括前端摄像头至室外机箱供电线路的铺设);

l网络租用合同期限内的监控专网维护;

注:前端点位数量将根据系统工程量决定,以系统验收时点位数量为准。

建设模式

三期工程前端700个摄像头裸纤电路及相关建设项目由网络运营商一次性投资建设,产权归网络运营商,市公安局按3年进行租用,每年支付700个前端网络传输费。3年内若网络发生故障由运营商按响应时间和服务要求进行维护,市公安局不承担维护费用,若不按承诺响应,市公安局将扣除相应租用费用。3年后,由市公安局和网络运营商重新签订新的网络租用和维护协议。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关设备建设及服务的网络运营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保证金缴纳方式:

(1)招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16800.00元(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的招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交纳至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201室,电话:0878-3373877,联系人:黄莹,电话:13908786289)。

(2)招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携带交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招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1﹚未按规定提交招标保证金的招标,将被视为无效招标;

2)未中标的招标方的招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招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退款帐户与转入帐户必须一致。

3)开标后招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招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22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在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201室,电话:0878—3373877,联系人:黄莹)。至 2015年4 月 28日

5.2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谈判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发包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谈判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3 日 下午15时,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

联系人: 薛 辉 联系人: 黄莹

电 话:13987081853 电 话: 0878-337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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