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条件
根据伊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伊财采办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JLWLYT-15XJ11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数字安防监控设备升级工程项目
2.3交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4采购范围:数字安防监控设备升级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叁级及以上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2 询价文件每本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刘利
电话:0434-42221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话:0434—653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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