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8398394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阳、梅雨润
电话:010-51909015
传真:010-51909183
四、采购用途: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场检验。
五、采购控制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两年)(320万元)。
六、简要技术要求:对北京市路面上除超速设备以外各类采集非现场违法数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检验,依标准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与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五)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是由质检系统或公安部授权的质量检测机构。
(七)投标人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
(八)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六)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或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不含技术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十二、投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5室。
十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六、评标标准:检验服务方案和检验能力(55分)、相关案例(25分)和投标报价(20分)。
十七、投标说明:投标人须对全部服务及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十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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