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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绮春园景区LED显示屏项目招标
2015/4/1 08:39   北京市财政局      关键字:招标,绮春,导览,海淀区,显示屏    浏览量: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旅游服务公司委托,对绮春园景区旅游经营导览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资金来源:自筹,预算控制金额为70.00万元,超出本项目控制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招标内容、招标数量、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一)招标内容:户外全彩色LED显示屏系统工程,包括户外多媒体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配套设备(控制电脑、电缆、高清视频控制台)、底座结构(基础)的设计、供货、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二)主要技术指标:像素中心距≤6.25mm,表贴三合一3535封装,面积:40.1平方米,钣金箱体;视角≥120°;最大白平衡亮度不小于7000cd/㎡,使用一年后不小于6500cd/㎡;色温:4500K≤TC≤8000K;
  (三)数量/单位:1套
  (四)交货期:20日历天
  (五)交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旅游服务公司
  备注:1、LED大屏幕面积:40.1平米,固定安装于钢结构框架上,显示屏采用钣金箱体结构;2、本项目不接受整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及产品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产品需具备质量检验报告并通过CCC认证,CE认证;
  (三)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需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五)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投标,但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三)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zfcg/)、《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网》(www.hdzfcg.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旅游服务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联 系 人:李梦月
  联系电话:010-6253751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100044)
  联 系 人:张云良、王超
  联系电话:010-88354433-751/517
  传    真:010-88356019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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