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HQ-YHZFCG-2014-4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治安卡口25个点位,高清监控539个点位共926个高清摄像机,大麦屿派出所和开发区派出所增加解码上墙设备,包含设备和施工,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资质;
(三)供应商投标的摄像机必须取得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验报告。本次项目所采用的摄像机设备需要取得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品牌厂家且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前来投标。
(四)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1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89号新城时代广场2幢1310室;
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09:30
六、投标地点: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玉环县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路口)二楼开标室3
七、开标时间:2015年1月16日09:30
八、开标地点:玉环县招投标中心(玉环县新城中路与长治路(南一路)交叉路口)二楼开标室3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15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开户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04847888501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章,原件携带核查);
(二)公告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原件携带核查);
(三)供应商投标的摄像机必须取得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盖章);供应商需要提供摄像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供应商在报名后须提供设备进行现场实物测试,未提供设备测试的谢绝投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测试方案,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玉环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171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苏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107579;0577-85696867
传 真:0571-88102827;0577-8569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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