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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吴山景区管理处监控系统改造招标
2014/12/22 09:49   浙江杭州      关键字:吴山景区,杭州,西湖,监控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吴山景区管理处委托,就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吴山景区管理处(基于公共运营商集中存储)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ZFCG-2014-507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吴山景区管理处(基于公共运营商集中存储)监控系统提升改造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原吴山景区两处监控机房进行移位、合并、改造,并对原有图像系统进行提升改造,现有的模拟前端全部改造成高清且无缝对接现有景区监控联网平台,主要含高清运动式图像采集设备(含红外高清球型摄像机,电源线、网络线及套管敷设,现场交换设备等,根据用户要求破损严重的立杆需要更换,再利用的立杆重新刷漆,部分点位需要移位)、高清固定式图像采集设备(含红外高清枪型或半球摄像机,电源线、网络线及套管敷设,现场交换设备、开关电源等,根据用户要求破损严重的立杆需要更换,再利用的立杆重新刷漆,部分点位需要移位)、核心交换机、裸光纤、集中存储设备、企业级硬盘、线材、辅料等。所有视频图像通过景区专网传输至控制中心进行集中实时显示、存储,后端基于运营商IDC机房集中存储,以单点接入方式接入,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监控联网平台的核心网络部署在政府IDC专区机房,需实现控制中心与西湖风景名胜区监控联网平台无缝连接,同时满足景区管委会和吴山景区管理处通过电子政务网访问平台系统,调阅辖区视频图像的业务需求。具体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和主要货物不少于五年7*24小时原厂免费设备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二)投标人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    间:2014-12-19至2014-12-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    午:9:00-12:00
  下    午:13:30-17:00
  地    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7号窗口)。
  标书售价:每本.00元(售后不退)
  (一)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4条要求前往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4条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01-0809: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层)。
  七、开标时间:2015-01-0809: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层)。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90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75828100067166
  十、其他事项
  (一)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均应加盖公章。
  (二)标前会时间与地点:2014年12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时间半天;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吴山景区管理处(杭州市粮道山43号),
    联 系 人:朱敏,
    联系电话:0571-87811652。
    由采购人介绍相关情况,解答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准时参加,勘测现场。
  (三)项目联系方式: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吴山景区管理处,
    联 系 人:朱敏,
    联系电话:0571-87811652。
  (四)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41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凝
  联系电话:0571-85085463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杭州市龙井路1号2210室)
  联 系 人:王勤蓉
  联系电话:0571-87179536
  窗口咨询电话:0571-85085459。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点:杭州市新业路311号
  联 系 人:曹琼瑶,朱敏(采购人)
  联系电话:85085082,87811652(采购人)
  传    真:0571-8508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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