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XHZFCG1014-J08
二、采购项目内容
品目:LED显示屏设备2块
预算金额(万元):35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LED屏制造商近三年内江西省境内50平米或以上户外LED显示屏业绩合同至少五份(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原件中标后备查)。需注明项目安装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中标之后配合使用方考察。
(二)LED屏制造商为江西省内或在江西省内设有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省内常驻售后服务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提供公司为员工缴纳省内社保证明。
(三)LED屏制造商在江西省内设有备品备件库及产品维修地点,提供营业场所面积证明。
(四)LED屏制造商需具备城市与道路照明三级或以上证书。
(五)LED屏制造商需具备3c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高新企业认证,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六)LED显示屏控制软件需具备软件著作权。
(七)LED屏制造商需具备LED显示屏相关专利不少于3项。
(八)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九)所投产品需具备稳定性,在省内有大量项目应用案例并有常驻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具备先进性,制造商自身具备研发能力,有一定的研发成果。产品可拓展性强,具备技术升级能力,如有需要可进行远程控制升级。
(十)LED视频处理器厂家需具备3C认证、中国环境标准十环认证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认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见标书文件)
五、谈判文件可在2014年10月9日至13日前(工作时间)到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每份标书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购标书时时须提供本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下午14:2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响应文件及递交地点: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生路369号,区政府六号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抚生路369号,区政府六号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熊女士、胡女士
电话:86581623
传真:86581270
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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