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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智慧交通建设平台硬件产品采购项目招标
2021/5/14 10:05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阳江 智慧交通 建设 平台 硬件产品 招标      浏览量:
阳江智慧交通建设平台硬件产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1-00674
  项目编号:HX2021ZB0420GK015
  项目名称:阳江智慧交通建设平台硬件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76,946.0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阳江智慧交通建设平台硬件产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76,946.07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货物
  采购标的:阳江智慧交通建设平台硬件产品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2,376,946.07
  最高限价(元):2,376,946.0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包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3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港航事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37号
  联系方式:0662-313911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海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623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2-221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美定
  电  话:0662-221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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