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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智能监控改造项目招标
2018/7/26 11:14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关键字:法院,智能监控,招标      浏览量: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智能监控改造项目招标,信息如下:

一、委托编号:2018NCZ001872W

二、招标编号:NXCX-2018ZC145

三、采购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立勇联系电话:0951-4018166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泰隆创享国际大厦1609

联系人:王慧敏联系电话:0951-5699246

Email:nxcxzbgs@163.com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预算:111.809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备注: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日(每日8:30-12:00,14: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要求中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1、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果系统有疑问请拨打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进行咨询。

关于西部CA锁的费用办理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九、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十一、公告期限: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日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09:00整

十三、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09:00整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路与正源街交叉口,汽车大世界对面).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x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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