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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局就所需的动态监控测速设备招标信息

2011/8/30 11:22:00   绿色建材网     关键字:深圳市,交通局,所需的,动态监控,测速,设备  浏览量: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所需的动态监控测速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所需的动态监控测速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OTC1108906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动态监控测速设备更新项目

  3、招标内容:动态监控测速设备更新1项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1年08月29日至2011年0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答疑时间、地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1年09月16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6、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9月20日14:30(星期二)(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授权: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产品雷达设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取得相关部门计量检定证书,提供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完善的长期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场地、技术人员及车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6)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2)、4)、5)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茜、孔垂廉
  联系电话:0755-82949789、82949060
  传真: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www.sz-otc.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编:5180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号: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