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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建设解决方案

2013/6/19 9:42:00   安防知识网     关键字:智能交通管理平台  浏览量:

导读:道路监控建设部分是以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为核心,整合视频监控平台与智能交通平台,打破两个平台的瓶颈,实现资源共享,通过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以市地理信息中心地理数据为基础,结合数字城市点位坐标,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资源调度平台,根据权限划分实现不同部门的地理信息图层功能展示与调用;以作战分析平台实现公安视频实战应用,深度应用,提升公安打防控技战水平;建立设备管理平台,实现设备故障、维护保修、时钟同步管理功能。

  (5)警用车辆GPS定位及重点车辆监控系统(GPS系统)动态信息实时显示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能实时显示联网的警用车辆或重点列管车辆的位置信息、行驶车速、行驶方向、车牌号码、所属单位等信息。

  2、警情管理功能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交通警情管理功能。

  平台可管理的警情应至少可分为以下类别:布控报警信息、违法车辆报警信息(闯红灯、超速、逆行、违停、占道行驶等)、拥堵报警、自然灾害(泥石流、塌方、雨雪灾害等)等事件、危化品运输车辆异常等信息。

  平台应能根据警情的不同对警情类别进行分类,在GIS上对警情进行显示,不同级别警情应明确区分,对警情的处理状态应明确区分。

  用户应可查询相关警情信息,查询条件应可分为精确查询或模糊查询。用户也应可以通过GIS地图漫游查找目标警情,找到后点击目标警情,显示目标警情的所有记录信息,供用户查看。

  平台应提供人工上报警情的添加记录、修订、查询、定位、删除等管理功能。

  系统可自动与报警电话联动,当接通报警电话时,可自动启动新增警情窗体,并自动填写报警人电话号码(手机或座机)。系统与市局110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能进行联动与数据交换,当市局110指挥中心接收到交通相关警情,可将报警电话转接至交警支队指挥室,由交警支队指挥室进行警情信息记录,同时,交警支队指挥室可通过系统将警情信息记录同步回市局110接处警系统。

  3、预案/方案管理功能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能汇总、制修订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中各种预案,规范化预案格式,以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快速、高效和有序性。

  预案/方案管理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录入交通管理预案子功能

  预案应可被按照可执行预案及文档型预案分类,可执行预案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交通事件性质、地点的事件进行人员、装备、车辆、接口设备具体调度的预案;文档型预案是属于原则性指导类的方案。

  (2)查询交通管理预案子功能

  平台用户或其他授权用户在指挥调度时,应可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选择预案调用的条件在预案库中查找合适预案,或根据历史记录及调用的信息推导类似预案供用户参考或执行。

  (3)制作/优化交通管理方案子功能

  平台用户在利用预案对事件处理完毕后进行汇总数据,应可根据预案的执行情况完善预案(可人工可自动对预案完善)。

  (4)预案执行子功能

  根据选择的预案,应能通过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下发指令,指导各部门、单位处理事件,应可自动或人工调用、启动预案中涉及到的关联系统。

  4、综合查询统计功能

  (1)交通警情重点地段的排查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可定义交通警情发生重点地段。定义条件应可根据不同时间段(如年、半年、季度、月、周、日),不同警情类型或组合警情类型,不同扣分违法行为、违法次数,路口、路段距离,辖区或指定区域进行设置。统计排查结果应可以交警大队、中队为单位或者按照行政区划为单位在GIS地图上或以表格、曲线、图形等形式显示。显示结果应可打印输出。

  (2)GIS系统通用查询

  智能交通综合管理系统应至少具有以下GIS系统通用查询功能。

  ·设备查询:应包括各基础应用系统设备、供电设备、通信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等;

  ·设施查询:应包括路面标志、标牌、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

  ·机构查询:应包括各公安机关、政府机构、医疗机构、消防、卫生防疫、供电、供水、税务、银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机关及公司;

  ·道路查询:行政区划内的任意交通路网查询。

  5、交通违法记录系统信息查询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至少可根据以下条件进行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统计。

  已处理交通违法人次信息、违法扣分信息、采取强制措施情况信息、采用技术手段违法取证信息、人工违法取证信息、重点车辆违法信息、指定大队或中队辖区、指定道路(根据需要可选择指定的道路或者指定的路口、路段)、车型、车辆属地等。

  统计结果应可以表格或图形等形式显示,并可打印输出。

  6、车辆缉查功能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黑名单管理功能。应可对省、市级黑名单综合应用管理,应可与省市级系统的黑名单进行数据交互。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报警管理功能。应能完成源头监控数据比对、报警、发布,统一报警业务流程。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信息发布功能。应能对布控报警信息进行统计和发布。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信息关联共享功能。应能实现与被盗抢车辆库、涉案车辆库和事故逃逸车辆库等的关联共享,应能完成被盗抢车辆、涉案车辆和事故逃逸车辆等的自动布控。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监控信息采集功能。应能采集源头监控数据(包括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多功能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超速违法监测系统、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等),供信息比对和查询使用。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黑名单信息比对功能。应能将源头监控数据和系统的黑名单数据进行号牌比对,产生报警信息。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应具有轨迹分析功能。应能将源头监控数据集中存储,根据设定的查询条件,分析指定辆车在特定时间段的行车轨迹,并在GIS地图上图形化直观显示。

  系统应具备短信彩信通知功能,在实施布控后,系统能自动江布控信息以彩信形式及时通知辖区大队、中队领导及值班民警。同时,如产生布控报警时,能自动通过短信,将报警信息及时告知布控人及值班人员,布控记录如有最新的查处情况,系统也能通过短信及时反馈布控人。

  7、基于GIS的交通设施精细化显示功能

  系统应能实现基于GIS,对本系统所支持的各类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进行精细化的显示,系统应能达到车道级的精细程度。同时,系统应能提供道路沿途的实景照片,用户在地图上点击相应位置,系统能调出该地点场景照片,让用户了解到该地点的交通设施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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