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2006/5/11 9:29:00 本站编辑 关键字: 浏览量:
本标准是GA 38《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的配套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提出了应该遵循的规范,使不同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有不同的技术防范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GB/T 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本标准是GA 38《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的配套标准,对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提出了应该遵循的规范,使不同的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有不同的技术防范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本标准没有相同的国际标准,主要参考英国标准BS 4737《大楼入侵报警系统》和美国标准UL 681《商业及银行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和分类》,结合国内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和施工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二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鲍世隆、刘冬、周左鹰、汪广杰、曹智、刘玉成、李瑞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