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乾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乾安县人民法院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乾安县人民法院监控系统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乾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乾安县人民法院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LZF-2019-030
2.3项目地点:乾安县人民法院
2.4招标内容及范围:乾安县人民法院监控系统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需具备安防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19年之后成立的,提供2019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官网截图
(7)资质证书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湖新村中街26栋1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乾安县安定大路与云腾街交汇处
联系人:王兰贺
电 话:0438-8245060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新村中街26栋107室
联系人:李青天
电 话:15584355361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