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叶县交警大队城区道路硬件设备及软件平台系统等维护保养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ZC2019-11-13-762
三、项目预算金额:1390000元
最高限价:13900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根据国家鼓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需要保养维护的前后端设备维护面广、维护保养专业技术性强等实际工作现状,拟采用向社会专业公司购买维保服务的方案,特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并且需配备专业工具及高空作业车辆,针对超过质保期需要维修购买的和所有系统维护保养,同时对部分路段老旧设备的配件进行更换,以提升系统运行效能,延长设备系统使用寿命,有效发挥其优势。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书面说明,并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同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拟派委托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①投标人与之签订聘用合同;②2019年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将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叶县玄武大道与昆阳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3.方式:纸质
4.售价:5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叶县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叶县昆阳大道417
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0375-3649310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龙广场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3781061975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