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C2026GK023
项目名称:高台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一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40,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台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一期)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140,8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标的:运维服务
数量(单):1(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7,140,8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台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一期)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否)。
(6)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5%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7)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8)根据(张财采(2023)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台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一期)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是否提供投标承诺书:(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台县公安局
地址:高台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13689322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掖国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前进路122号
联系方式:1999362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薇
电话:199936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