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城市智慧交通防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0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6-G1-00435-YNWM-0004
项目名称:泸西县城市智慧交通防控项目
预算金额(元):3,700,0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智慧交通防控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60日历天(含设备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泸西县城市智慧交通防控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泸西县城市智慧交通防控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03-1106:00至2026-03-18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6-04-0109:0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文萃街道文萃路和平一期D-26号2楼开标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泸西县城市智慧交通防控项目: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4-0109:00
其他: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泸西县城市智慧交通防控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4-0109:00其他: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投标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投标人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投标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2.本项目为云南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4.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5.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在截标时间前,使用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规定的时间进行解密的,后果自负。
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迎宾路
联系方式:15887197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文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街道文萃路和平一期D-26号
联系方式:13769419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姣
电话:1376941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