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A00010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0423AHS-3
项目名称:智慧教室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600,000.00元
最高限价:9,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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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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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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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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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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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互动教室88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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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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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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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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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液晶屏显示尺寸≥86英寸,采用A+规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3840*2160,可视角度≥178°;2.支持不少于20点触控,触摸分辨率≥32768(W)*32768(D);屏幕表面采用厚防眩光钢化玻璃,表面硬度≥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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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2
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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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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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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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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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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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教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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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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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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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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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机外壳采用金属材质,尺寸:≥65英寸,采用LED背光,屏幕物理分辨率:≥3840*2160,显示比例16:9,采用≤3mm厚度钢化防眩玻璃覆盖屏体,背光采用去蓝光功能;2.支持≥10点同时触控,支持≥10笔书写,触摸分辨率:≥32767*3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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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总计:9,2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包1: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12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需利用周末、国家法定假日、暑假及教学间隙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包2: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因涉及教室装修,需利用周末、国家法定假日、暑假及教学间隙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2.2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0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师范大学
采购经办人:肖珍王洪
采购人电话:023-653627136591017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源点楼采购与招投标中心105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谢沛诘马诗雨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0226770716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沛诘马诗雨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02267707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