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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城区“智慧江城”
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之一招标
09-2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广东省 智慧江城 信息化    浏览量:
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之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GPC2024063Z
  项目名称: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之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638,225.7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江城区“智慧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578,225.7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项目主要包含基础设施服务、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等内容。

1()

详见采购文件

16,221,832.11

-

1-2

LED 显示屏

采购全彩LED屏幕安装于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2层指挥中心,于江城区领导日常重要会议使用及应急作战指挥时使用。

1()

详见采购文件

1,356,393.6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江城区“城市安全服务(雪亮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0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2-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为采用以租代建方式进行建设750个前端采集点,2年租赁服务期,租赁第三方视频前端采集、智能分析、数据传输等视频监控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3,06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1)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江城区“智慧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须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给中小企业;本采购包适宜分包的内容为:整体项目均可分包。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为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可以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参加投标或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工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江城区“城市安全服务(雪亮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须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给中小企业;本采购包适宜分包的内容为:整体项目均可分包。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采购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为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可以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参加投标或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江城区“智慧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江城区“城市安全服务(雪亮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软件开发能力视频证明材料(U盘)提交要求:U盘(U盘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予退还)需用信封或文件袋进行密封并在封面位置贴上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的标签。U盘统一于开标当天9:30:00至10:00:00(北京时间)递交至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三室,工作人员将登记接收U盘,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汇金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662-3100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662-3362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生
  电话:0662-336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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