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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
08-05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金华市 公安局 视频监控    浏览量:
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4-FW192-ZFCG192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标项1:4,689,164.00元;标项2:4,623,60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标项1:468.9164万元;标项2:462.3602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服务项目
  数量:3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468.9164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服务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服务项目
  数量:3年
  预算金额(人民币):462.3602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联合体投标或分包: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机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30
  4.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1el/uHOTZfrRfUunn/Dbug==&utm=web-micro-app-back-front.354d6ec3.0.0.59dd89004ff411efb7ff290bdc754da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地址:临江东路8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290586
  质疑联系人:沈毓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9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李宗宝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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