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二期)项目(包一:交通档案综合管理及库房应用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GPC2024HG003
项目名称: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二期)项目(包一:交通档案综合管理及库房应用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56,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二期)项目(包一:交通档案综合管理及库房应用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3,356,7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标的:交通档案综合管理及库房应用系统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3,356,7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为8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二期)项目(包一:交通档案综合管理及库房应用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主要标的对应行业标准划分为工业,须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4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28%给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中规定预留份额(具体见采购需求)全部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部分应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提供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货物应不少于合同金额的28%。中小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分包部分所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公告附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其中提供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少于合同金额的28%。中小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分包部分所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公告附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公安局智慧新警务(二期)项目(包一:交通档案综合管理及库房应用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3.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所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公安局
地址:茂名市油城九路
联系方式:0668-29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楼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668-2289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0668-228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