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湖北省团风县“智慧公安、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招标
2024/1/11 09:4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湖北省 团风县 智慧公安 智慧交通    浏览量:
团风县“智慧公安、智慧交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ggzyj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R20240108-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1-2024-00005
  3.项目名称:团风县“智慧公安、智慧交通”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818,031.50(元)
  6.最高限价:27,818,031.50(元)
  7.采购需求:
  团风县“智慧公安、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附件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交货、安装、调试及培训任务,并开始试运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3)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tfggzyjy.com)
  3.方式:
  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取消现场网员注册业务的事项,各投标人请自行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并详细阅读“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未注册的企业点击网页上“企业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勾选项目类别(本项目为服务类)→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投标;联系电话:0713-6088015,各投标人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事宜;
  (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团风县团风镇人民路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十三楼
  联系方式:0713-607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婵
  电话:0713-6073666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