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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独山子区数字城市智慧化提升项目招标
2024/1/8 09:5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新疆 独山子区 数字城市 智慧化    浏览量:
独山子区数字城市智慧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H-2023-007
  项目名称:独山子区数字城市智慧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工信局“独山子区数字城市智慧化提升项目”包含“智慧交通服务+数据中心服务+办公终端服务”
  数量:8
  预算金额(元):5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独山子区数字城市智慧化提升项目”包含“智慧交通服务+数据中心服务+办公终端服务”
  备注:本次采购最高限价:650.00万元/年。本次采购3年服务(不含建设期)。本项目总服务期限8年,总投资建设预算5200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次采购3年服务(不含建设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6日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工信局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
  联系方式:0992-3692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独山子区城投大厦15层(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
  联系方式:133696046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36960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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