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人脸抓拍点位)补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0-08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SZS)001121
项目编号:石交采招(2023)16号
项目名称:平罗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人脸抓拍点位)补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376,96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376,96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平罗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人脸抓拍点位)补点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为平罗县公安局雪亮工程(人脸抓拍点位)补点采购项目,重点在公共区域补点补盲,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区域视频全覆盖。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1376960
备注:/
数量合计:1
预算合计:137696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中小微企业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有关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要求,残疾人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要求,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的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9-0820:00:00至2023-09-18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电子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10-08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CA窗口或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CA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办理。
2.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6891120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CA锁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按要求进行远程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罗县公安局
地址:平罗县城关镇萧公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9526093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五岳路51号
联系方式:0952-268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丁月善
电话:0952609359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慧萍
电话:0952-268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