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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3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二期)招标
2023/6/28 09:45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厦门市 同安区 雪亮工程    浏览量:
2023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二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2]XHS[GK]2023002
  项目名称:2023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45,573.00元
  采购包1(2023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二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3,945,57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945,573.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C16079900-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标的:2023年同安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项目(二期)
  数量(单位):1(年)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3,945,573.0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含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的24%。
  (2)本采购包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将本采购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且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提示:投标人按规定进行分包的,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投标总报价”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随采购合同一并公示】
  (6)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四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③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6-27至2023-07-1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07-19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79号
  联系方式:0592-7366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302室
  联系方式:0592-7125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92-712521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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