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22-00038
项目名称:平安城市智慧监控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80,000.00
最高限价(元):5,853,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视频监控建设完成日期自签订服务合同起150个工作日内,服务期自视频监控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获取
3.方式:线上
4.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2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昌县自然资源局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昌县公安局
地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方式:0429-7217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首山湖
联系方式:0429-5330606
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12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正铎
电话:0429-53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