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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丰县智能安防小区项目建设招标
2022/12/12 09:46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江西省 南丰县 智能安防小区    浏览量:
南丰县智能安防小区项目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05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X-2022-G118
  项目名称:南丰县智能安防小区项目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449,500.00元
  最高限价:42,449,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抚丰购2022F000793127
  采购条目名称:南丰县智能安防小区项目建设
  数量:1
  单位:批
  采购预算(人民币):42,449,500.00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进行验收,并提供自验收之日起5年的维保服务(含2年免费,投标人报价时需充分考虑项目免费维保成本,其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投标人自行做出合理报价)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所在年份前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2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证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联合体成员必须全部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相关的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并代表联合组成的投标人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电子投标文件签署牵头人单位公章(另有说明除外)并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另一成员对提交的投标文件同意并认可。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注:1.投标人可自行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2日00:00至2022年12月17日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
  3.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1月0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
  3.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4.本项目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向各未中标供应商发布未中标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本单位评审总分与排名。各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
  5.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如响应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3人以内(含3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92673643@qq.com,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疫情防控特别提醒:进入交易中心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填写健康信息表,正确佩戴口罩。因疫情防控规定随时更新,各响应单位可自行关注“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媒介查询抚州最新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开标当日发布最新规定,则按开标当日发布疫情规定执行。所有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场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过道等公共区域闲逛),在场内必须遵守场所管理制度。请各单位实时关注疫情动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国家和项目当地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未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小企业供应商在中标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咨询当地采购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丰县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桔都大道229号
  联系方式:1375592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财富广场6A座19楼
  联系方式:0794-821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慧敏
  电话:186070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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