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警用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浦东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MET-22129G0721
项目名称:分局警用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警用无人机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67套
警用无人机机组人员租赁服务:37人
警用无人机专用电池采购服务:81组
备注:本次采购产品未做过进口论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控制采购进口产品等可追溯产品以及扶持不发达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浦东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3.方式:现场领购,售后不退。
4.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上海浦东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递交的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绥宁路151号
联系方式:吴君021-28958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联系方式:顾珉敏、陈全、严浩宇021-50934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全
电话:021-5093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