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蓟州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GPC-2022-041
项目名称:2022年蓟州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5,635,643.00元
最高限价:15,635,643.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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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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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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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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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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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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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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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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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5,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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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5,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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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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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对蓟州区91个小区进行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在现状基础上,利旧改造升级;对18-19年建设的11个智慧社区进行车辆无感知抓拍升级改造;对全部智慧社区前端点位进行智能机箱改造,其中2018和2019年已建智慧平安社区进行车辆无感知改造并同步建设智能机箱,2020年智慧平安社区为物业中心汇聚模式不涉及智能机箱,2021年智慧平安社区需全部进行智能机箱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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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8日前验收合格且达到运行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④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⑤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5日到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
3.方式: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和营业执照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送至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报名邮箱“jzgpc_baoming@163.com”,提供扫描件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我中心将于收到邮件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通过邮箱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至我中心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中心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22-82822858。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现对前来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1)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有效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经历问询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进入本单位,须出具近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须严格按照执行;
(5)如出现“健康码”非绿码,或不符合上述任意一条情况的,一律不得进入本单位院内。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机关
地址:蓟州迎宾大街88号
联系方式:138204456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蓟州区迎宾大街85号
联系方式:022-82822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22-8282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