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视频监控运行维护服务(2023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东至丁三十四路、南至南阳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景阳大路中海·景阳公馆A地块2幢1704号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05-15949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视频监控运行维护服务(2023年)
预算金额:21,0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公安局视频监控运行维护服务(2023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发生的全部维护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后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本次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12)本项目整个过程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东至丁三十四路、南至南阳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景阳大路中海·景阳公馆A地块2幢1704号房)
3.方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418518379@qq.com)邮箱标题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供应商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2.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8656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方式:0431-88907337(才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至丁三十四路、南至南阳路、西至规划路北至景阳大路中海·景阳公馆A地块2幢1704号房
联系方式:0431-82275788(白万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万里
电话:0431-82275788